水土保持方案应该何时开始实施?
水保工作应采用“三同时”的原则,即同步设计、同步实施、同步投产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律解释》中,有“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,按照《水土保持条例》的规定进行。
也就是说,在可研究阶段,需要制定一个水土保持方案。研究中也要有水土保持章节。因此,此时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深度和可研设计深度相同。
对生产建设项目而言,大致的流程是:工程建议书—可行性研究报告—初步设计—施工图设计—施工—竣工验收。
经研批准后进入初步设计阶段,水土保持章节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。此时要按照批准的水保方案,补充细化方案中的各项措施。
因此,在初步设计中,水土保持措施与水保方案可能有所不同。但是,在最初的设计中,应该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方案,以及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对部分断面形式、流域洪峰流量、工程造价等作进一步深化设计。
在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中,将在初期的水保章节做进一步的细化。第四,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,落实各项措施,缓解水土流失。